全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行政审批工作,依法依规开展各类事项审批,经研究决定,由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筹建梅河口市行政审批事项评审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原则
遵循公开、公正、科学、全面的原则,充分考虑评审专家的职业素养和业务专长特点,采取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相结的方式进行。
二、推荐范围
全市农业、林业、水利、畜牧、文化、教育、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生态环境、水土保持、安全生产、交通运管、市政建设、计量检定领域等专业技术岗位及管理岗位的专业人员。
三、推荐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创新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熟悉本专业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具有较强的管理经验或业务水平,具有一定知名度和权威性;
(三)取得相应专业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满2年;
(四)本人自愿参加,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5周岁的在职人员,能保证按要求完成行政许可的现场审查评审工作。
四、推荐选拔方式
(一)报名推荐。
按照本人自愿和单位推荐,由填报单位统一汇总名单报送市政数局。
(二)选拔评定。
市政数局根据汇总报送情况进行初审,并经局领导办公会研究确定专家库人选。
(三)结果公示。
确定的人选将通过ob欧宝娱乐app下载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结束无异议者,即纳入梅河口市行政审批事项评审专家库。
五、专家库管理
(一)市政数局负责对被推荐人进行评选,每个专业评选 3-10人。
(二)专家库专家聘期三年,期满后可连聘连任。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不定期调整,随时补充专家库专家。
(三)专家库专家管理工作由市政数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负责,聘请专家劳务费用由市政数局按相关文件标准发放。
六、专家库成员主要职责及要求
(一)工作职责
1.参加全市范围内的行政审批相关事项的现场评审活动;
2.对全市行政审批工作提供咨询意见;
3.参加行政审批部门指定的其他工作。
(二)专家库成员工作要求
1.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与规范开展工作,独立、客观地提出意见;
2.遵守相关保密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廉洁自律;
3.主动申请回避与自身有利害关系的行政审批相关事项的评审活动;
4.不得参与有碍评审公正性的活动或以专家库专家的名义进行其他商业活动。
七、其他要求
(一)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专业专长,严格把关,切实加强专家选派和推荐工作。
(二)请各单位将专家推荐表,推荐汇总表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统一报送至市政数局(市政务大厅一楼发证窗口),电子版于2022年3月18日前报送指定电子邮箱。
联 系 人: 杨士君
联系电话:0435- 4521012
报送邮箱:mhksp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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